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輪滑鞋的分類(lèi)、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本標準適用于競技、休閑用輪滑鞋。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uò)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GB/T 3293. 1-1998 鞋號(idt ISO 9407:1991)
3 分類(lèi)
3.1 按滑輪排列方式分為單排輪滑鞋和雙排輪滑鞋。3.3 按功能分為A類(lèi)和B類(lèi)。A類(lèi)為競技用,一般包括速度輪滑鞋、極限輪滑鞋、平地花樣輪滑鞋(單排)、花樣輪滑鞋(雙排)、輪滑球專(zhuān)用鞋;B類(lèi)為休閑用輪滑鞋。
4 要求
4.1 鞋號、型號4.3 尺寸
同雙輪滑鞋對稱(chēng)部位尺寸允差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單位為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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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地址:《GB 20096-2006 輪滑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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