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GB/T 3903的本部分規定了鞋類(lèi)外底材料在加熱后尺寸線(xiàn)性收縮率的測定方法。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uò)GB/T 3903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ISO 4648 硫化或熱塑性橡膠―試驗用試樣尺寸及其測定方法
EN 12222 鞋類(lèi)―鞋類(lèi)、鞋類(lèi)部件調置和檢測的標準環(huán)境
prEN 13400:1998 鞋類(lèi)―鞋類(lèi)部件的取樣定位
3 術(shù)語(yǔ)和定義
下列術(shù)語(yǔ)和定義適用于GB/T 3903的本部分。
尺寸穩定性 dimensional stability
在規定條件下將試樣置于空氣中加熱,測量試樣上兩個(gè)參考點(diǎn)之間距離在加熱前后的減少。此收縮率以百分比表示。
4 試驗設備和材料
應用以下設備和材料:
4.1 鋼直尺,以毫米為刻度。
4.2 模板和解剖刀或另外的鋒利刀,在試樣上剪切兩個(gè)距離為100 mm或50 mm的參考切口。
4.3 烘箱,能加熱試樣到70℃士2℃,能進(jìn)行恒溫控制,在加熱過(guò)程中的溫度偏差在2℃之內。
4.4 在平面上測定兩個(gè)切口之間距離的設備,距離為50 mm或100 mm,準確度為士0. 2 mm,
這可為:
a) 鋼直尺,刻度為毫米,如4. 1所示,同aX 5倍的放大鏡;
或者
b) 一個(gè)可調顯微鏡或相似的有刻度光學(xué)設備。
4.5 測厚儀,按ISO 4648要求,有穩固的平臺,其壓腳具有定重負荷,能施加10 kPa士3 kPa的壓強。測厚儀的圓形平面壓腳直徑為10.0 mm±0.1 mm,
測厚儀刻度表的分度為0.03 mm,
5 樣品和試樣調節
試樣按prEN 13400:1998進(jìn)行取樣。所有的試樣在試驗前按EN 12222進(jìn)行至少24 h的空氣調節。
試樣厚度為外底厚度。
試樣數量至少為3個(g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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