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視密度的測定方法,適用于可以精確地測出皮革厚度的各種皮革。
本標準等同采用國際標準ISO 2420-I972《皮革一視密度的測定》。
1 原理
精確地測出圓形皮革試片的直徑和厚度,計算出它的體積,稱(chēng)出它的重量。體積除重量即視密度。
2 儀器
2.1 鋼模刀,內壁是一個(gè)正圓柱形,直徑為70 mm。刀口內外表面形成的角度為20°左右。由這個(gè)角度所形成的楔形的高度,應高于皮革的厚度。
2.2 測厚儀:按GB 4689.4-84《皮革-物理性能測試-厚度的測定》的規定。
2.3 天平:準確到0.001 g。
2.4 測量直徑的儀器。
3 試片
用模刀切取試片,切時(shí)粒面向上,然后按GB 4689.2-84《皮革-物理性能測試用試片的空氣調節》的規定進(jìn)行空氣調節。
注:要使試片的切口光潔,最好在樣品和臺板之間放一厚紙。
4 測定方法
4.1 測試條件
所有操作都應在GB 4689.2-84《皮革-物理性能測試用試片的空氣調節》所規定的標準空氣中進(jìn)行。
4.2 厚度的測定
按GB 4689.4-84《皮革-物理性能測試-厚度的測定》的規定測定每一試片的厚度。測厚所加的負荷,如無(wú)其他說(shuō)明,應按標準的規定。
測定點(diǎn)共四點(diǎn),其中三點(diǎn)距試片中心約20mm,其位置應是等邊三角形的三個(gè)頂點(diǎn),另一點(diǎn)是試片的中心點(diǎn)。厚度的單位是毫米。
注:①受壓易交的皮革,由于測厚儀的a力不同而使測得的厚度有明顯的變化,從而影響視密度的測定。因此在某些情況下,可以采用小于GB 4689.4-84《皮革-物理性能測試-厚度的測定》所規定的重量。
如果這樣,應將實(shí)際請況說(shuō)明,并將采用的重最和測定的點(diǎn)數在報告中說(shuō)明。
②如果切得的試片厚薄不勻,測定的厚度應在四點(diǎn)以上。
4.3 直徑的測量
在粒面上測定兩個(gè)直徑,這兩直徑應互成直角,用同樣方法在肉面上測出兩個(gè)直徑。單位以毫米表示,準確至0.05mm即可。
4.4 體積的計算
試樣體積的計算,可將試樣作為一個(gè)正圓柱體來(lái)著(zhù)待,它的直徑和高度等于上述測定的直徑和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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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地址:《GB/T 4689.10-1984 皮革 視密度的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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