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皮革透氣性的測定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各種皮革。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guò)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shí),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huì )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689.2-84 皮革-物理性能測試用試片的空氣調節
3 原理
使用皮革透氣性測定儀,使皮革試樣兩側相反的方向上形成空氣的壓力差,而測量在此情況下透過(guò)試樣的空氣體積。即單位面積透過(guò)空氣速度的性能,結果以透氣度〔mL/(cm2 ?h)〕表示。
4 儀器和工具
4.1 皮革透氣性測定儀(見(jiàn)圖1)
其主要部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a)玻璃量筒:容積為100 cm3.最小刻度1cm3;上端開(kāi)口,帶有磨口玻璃塞,下端裝有一個(gè)倒U型玻璃空氣導管和一個(gè)排水管,排水管由一個(gè)水流控制開(kāi)關(guān)控制。
b)空氣測試室:由金屬制成,空心圓柱形,內徑3.56cm(相當于10 cm2),底部封閉,側端開(kāi)有一個(gè)導氣口;上部配有一個(gè)帶螺紋的空心環(huán)狀蓋帽,內徑3.56cm,裝入試樣后嚴密不漏氣。
c)膠皮導氣管:內徑8~1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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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地址:《GB/T 4689.22-1996 皮革 透氣性測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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