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甲損害是指應用甲化妝品所致的甲本身及甲周?chē)M織的病變。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化妝品甲損害的診斷及處理原則。
本標準適用于化妝品引起的甲及甲周組織損害,不適用于甲及甲周組織非化妝品病變及其指(趾)甲病。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guò)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shí),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huì )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7149. 2-1997 化妝品 接觸性皮炎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
3 診斷原則
有明確的甲化妝品接觸史,在甲及甲周發(fā)生病變,停用化妝品后可逐漸恢復正常。應除外其他甲病,必要時(shí)做斑貼試驗(GB 17149. 2),以協(xié)助診斷。
4 診斷標準
4.1 化妝品甲損害必須是在應用甲化妝品如甲油、染料、甲清潔劑等之后發(fā)生。
4.2 化妝品甲損害表現為甲板變形、軟化剝離、脆裂、失去光澤,有時(shí)也可伴有甲周皮炎癥狀,如皮膚紅腫甚至化膿、破潰,自覺(jué)疼痛。
4.3 應除外其他原因引起的甲損害,如真菌、球菌、物理?yè)p傷、營(yíng)養性甲改變等。
4.4 停用化妝品后,甲可逐漸恢復正常,甲周皮炎不再復發(fā)。
4.5 必要時(shí)做斑貼試驗(GB 17149. 2)以協(xié)助診斷。
5 處理原則
5.1 停用甲化妝品
5.2 清除甲及甲周殘留的化妝品。
5.3 按一般甲損傷及甲周皮炎對癥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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