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水處理劑密度測定的通用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液態(tài)水處理劑密度的測定。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uò)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6682 分析實(shí)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GB/T 6682-2008,ISO 3696:1987,MOD)
3 密度計法
3.1 方法提要
由密度計在被測樣品中達到平衡狀態(tài)時(shí)所浸沒(méi)的深度讀出該液體的密度。
3.2 儀器、設備
3.2.1 密度計:分度值為0. 001g/cm3。
3.2.2 玻璃量筒:250mL~500mL。
3.2.3 恒溫水?。簻囟瓤刂圃冢?0土0. 1)℃。
3.3 分析步驟
3.3.1 恒溫(20℃)下密度的測定:將待測試樣緩慢注人清潔、干燥的量筒內,不得有氣泡,將量筒置于 20℃的恒溫水浴中。待溫度恒定后,將清潔、干燥的密度計緩緩放人試樣中,其下端應離筒底2cm以上,不能與筒壁接觸,密度計的上端露在液面外的部分所沽液體不得超過(guò)2~3分度,待密度計在試樣中穩定后.讀出密度計彎月面下緣的刻度(標有讀彎月面上緣刻度的密度計除外),即為恒溫(20℃)下試樣的密度。
3.3.2 常溫t(℃)下密度的測定:按上述操作在常溫下測定。
3.4 分析結果的表述
常溫t(℃)下試樣的密度以只計,數值以克每立方厘米(g/cm3)表示,按式(1)計算:
式中:
ρt’―試樣在t時(shí)由密度計讀取的數值,單位為克每立方厘米(g/cm3);
α-密度計的玻璃膨脹系數的數值,通常為0.000025;
20-密度計的標準溫度,單位為攝氏度(℃);
t-測定時(shí)的溫度,單位為攝氏度(℃)。
4 密度瓶法
4.1 方法提要
在同一溫度下,將密度瓶用蒸餾水標定其體積,然后測定同體積試樣的質(zhì)量以求其密度。
4. 2 儀器、設備
4.2.1 分析天平:分度值為0.1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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