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1.1 本標準適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和無(wú)組織排放的乙醛測定。
1.2 當采樣體積為100L,進(jìn)樣體積為1μL時(shí),乙醛的檢出限為4×10-2mg/m3,乙醛的定量測定濃度范圍為0.14mg/m3-30mg/m3。
2 方法原理
用亞硫酸氫鈉溶液采樣,乙醛與亞硫酸氫鈉發(fā)生親核加成反應,在中性溶液中生成穩定的a-羥基磺酸鹽,然后在稀堿溶液中共熱釋放出乙醛,經(jīng)色譜柱分離,用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測定,以標準樣品色譜峰的保留時(shí)間定性,峰高定量。
3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guò)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
GB 16297-1996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 161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和氣態(tài)污染物采樣方法
4 試劑和材料
除非另有說(shuō)明,分析時(shí)均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分析純試劑和不含有機物的蒸餾水。
不含有機物蒸餾水的制備:加入少量高錳酸鉀的堿性溶液于普通的蒸餾水或去離子水中使呈紅紫色,再進(jìn)行蒸餾即得(在整個(gè)蒸餾過(guò)程中水應始終保持紅紫色,否則應隨時(shí)補加高錳酸鉀)。
4.1 丙酮(CH3COCH3)。
4.2 三聚乙醛(CH3CHO)3。
4.3 濃鹽酸(HCI):ρ=1.19g/ml。
4.4 濃硫酸(H2SO4),ρ=1.84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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