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公共場(chǎng)所公用拖鞋霉菌和酵母菌的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公共場(chǎng)所公用拖鞋霉菌和酵母菌的測定。
2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霉菌和酵母菌測定 determination of molds and yeasts count
指在一定條件培養后,50cm2面積檢樣中所含有的霉菌和酵母菌落數。霉菌和酵母菌主要作為判定被檢樣品被霉菌和酵母菌污染程度的標志,以便對被檢樣進(jìn)行衛生學(xué)評價(jià)時(shí)提供依據。
3 儀器和材料
3.1 恒溫箱:25~28℃。
3.2 顯微鏡。
3.3 高壓蒸汽滅菌器。
3.4 酒精燈。
3.5 接種針。
3.6 平皿:直徑9cm。
3.7 試管架。
3.8 試管。
3.9 玻璃珠。
3.10 無(wú)菌棉拭子。
4 培養墓和試劑
4.1 生理鹽水
氯化鈉 8.5g
蒸餾水 1000mL
溶解后,分裝到加玻璃珠的試管內,10mL和9mL,121℃ 20min高壓滅菌。
4.2 霉菌培養基
成分:蛋白胨 5g
酵母浸出粉 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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