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為了規范核技術(shù)利用放射性廢物庫的選址、設計、建造及驗收工作,促進(jìn)核技術(shù)利用放射性廢物和廢舊放射源的安全貯存,保護人民健康和環(huán)境安全,保障社會(huì )安定,制定本標準。
1.2 本標準規定了核技術(shù)利用放射性廢物庫的選址、設計、建造及驗收技術(shù)要求。
1.3 本標準適用于核技術(shù)利用產(chǎn)生的放射性固體廢物和廢舊放射源貯存庫的選址、設計、建造及驗收。核技術(shù)利用放射源儲存庫的選址、設計、建造及驗收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guò)在本規范中引用而構成為本規范的條文。本規范出版時(shí), 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huì )被修訂,使用本規范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9133放射性廢物的分類(lèi)
GB 11806 放射性物質(zhì)安全運輸規程
GB 14500 放射性廢物管理規定
GB 18871 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
GB 50016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 50108 地下工程防水技術(shù)規范
GB 50037 建筑地面設計規范
GB 50345 屋面工程技術(shù)規范
GB 50223 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lèi)標準
GB 50011 建筑抗震設計規范
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
GB 50010 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
GB 50003 砌體結構設計規范
GB 50009 建筑結構荷載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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