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使用GB/T 2912本部分的人員應有正規實(shí)驗室工作的實(shí)踐經(jīng)驗。本部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問(wèn)題。使用者有責任采取適當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證國家有關(guān)法規規定的條件。
1 范圍
GB/T 2912的本部分規定了通過(guò)水萃取及部分水解作用的游離甲醛含量的測定方法。本部分適用于任何形式的紡織品。
本部分適用于游離甲醛含量為20 mg/kg到3500 mg/kg之間的紡織品。檢出限為20 mg/kg。低于檢出限的結果報告為“未檢出”。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uò)GB/T 2912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B/T 6529 紡織品調濕和試驗用標準大氣(GB/T 6529 2008,ISO 139:2005,MOD)
GB/T 6682 分析實(shí)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GB/T 6682 2008,ISO 3696:1987,MOD)
GB/T 11415 實(shí)驗室燒結(多孔)過(guò)濾器孔徑、分級和牌號(GB/T 11415 1989, ISO 4793:1980,NEQ)
3 原理
試樣在40℃的水浴中萃取一定時(shí)間,萃取液用乙酞丙酮顯色后,在412 nm波長(cháng)下,用分光光度計測定顯色液中甲醛的吸光度,對照標準甲醛工作曲線(xiàn),計算出樣品中游離甲醛的含量。
4 試劑
所有試劑均為分析純。
4.1 蒸餾水或三級水
符合GB/T 6682的規定。
4. 2 乙酰丙酮試劑(納氏試劑)
在1 000 mL容量瓶中加人150 g乙酸銨,用800 mL水溶解,然后加3 mL冰乙酸和2 mL乙酰丙酮,用水稀釋至刻度,用棕色瓶?jì)Υ?br /> 注:儲存開(kāi)始12 h顏色逐漸變深,為此,用前必須儲存12 h,有效期為6周。經(jīng)長(cháng)時(shí)期儲存后其靈敏度會(huì )稍起變化,故每星期應作一校正曲線(xiàn)與標準曲線(xiàn)校對為妥。
4.3 甲醛溶液
濃度約37%(質(zhì)量濃度)。
4.4 雙甲酮的乙醇溶液
1g雙甲酮(二甲基二經(jīng)基-間苯二酚或5, 5-二甲基環(huán)己烷-1,3-二酮)用乙醇溶解并稀釋至100 mL?,F用現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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