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皮革、毛皮中二丁基錫(DBT)和三丁基錫(TBT)含量的測定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各類(lèi)皮革、毛皮及其制品。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uò)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3922 紡織品 耐汗漬色牢度試驗方法(GB/T 3922-1995,eqv ISO 105-E04:1994)
GB/T 6682 分析實(shí)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GB/T 6682-2008,ISO 3696:1987,MOD)
QB/T 1267 毛皮成品 樣塊部位和標志
QB/T 1272 毛皮成品 化學(xué)分析試樣的制備及化學(xué)分析通則
QB/T 1273 毛皮成品 揮發(fā)物含量的測定
B/T 2706 皮革 化學(xué)、物理、機械和色牢度試驗取樣部位(QB/T 2706-2005,ISO 2418: 2002,MOD)
QB/T 2716 皮革 化學(xué)試驗樣品的準備(QB/T 2716-2005,150 4044:1977,MOD)
QB/T 2717 皮革 化學(xué)試驗揮發(fā)物的測定
3 原理
用酸性汗液萃取試樣,在pH=4.0士0. 1的酸度下,以四乙基硼化鈉為衍生化試劑,正己烷為萃取劑,對萃取液中的二丁基錫(DBT)和三丁基錫(TBT)直接萃取衍生化。用氣相色譜一質(zhì)譜儀(GC-MS) 測定,外標法定量。
4 試劑和材料
除非另有說(shuō)明,在分析中僅使用確認為分析純的試劑和符合GB/T 6682的三級水或相當純度的水。
4.1 正己烷。
4.2 酸性汗液:根據GB/T 3922的規定配制酸性汗液,試液應現配現用。
4.3 乙酸鈉。
4.4 冰乙酸。
4.5 乙酸鹽緩沖液:1 mol/L乙酸鈉溶液,用冰乙酸調至pH=4.0±0.1。
4.6 四乙基硼化鈉。
4.7 四乙基硼化鈉溶液:稱(chēng)取0.2 g四乙基硼化鈉(NaBEt4)(4. 6)于10 mL棕色容量瓶中,用水溶解,定容。此溶液濃度為20 g/L(質(zhì)量濃度)。
注:此溶液不穩定,宜現用現配,配置時(shí)宜盡可能隔絕空氣。
4.8 有機錫標準儲備溶液:各有機錫標準儲備溶液用純度大于或等于99%的有機錫標準物質(zhì)配制,濃度以有機錫陽(yáng)離子濃度計,配制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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