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皮革的顏色耐人造光源及耐熱能力的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各種具有耐光和耐高溫要求的皮革。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uò)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250-1995 評定變色用灰色樣卡
GB 730-1998 紡織品 色牢度試驗 耐光和耐氣候色牢度 藍色羊毛標準
GB/T 8432-1987 耐光色牢度試驗儀用濕度控制標樣
3 原理
試樣與藍色羊毛標準一起在人造光源下按規定的條件進(jìn)行曝曬,當試樣曝曬至規定的輻射能量后,將試樣與所用的藍色羊毛標準或灰色樣卡進(jìn)行對比,評價(jià)試樣的耐光變色程度。
4 裝置和材料
4.1 標準材料
4.1.1 藍色羊毛標準,符合GB 730-1998的規定。
4.1.2 濕度控制標樣,符合GB/T 8432-1987的規定。
4. 1.3 評定變色用灰色樣卡,符合GB 250-1995的規定。
4.1.4 遮蓋物,用不透明材料,如內黑外白硬卡、薄鋁片等制成。
4.2 裝置
4.2.1 空冷式氙弧燈
空冷式氙弧燈,應符合下列條件:
a) 光源安裝在通風(fēng)良好的曝曬倉內,光源為一個(gè)或多個(gè)氙弧燈,其個(gè)數和大小取決于所用儀器的形式;
b) 濾光片(窗玻璃)置于光源與試樣及藍色羊毛標準之間,以使紫外光譜穩定衰減。所用濾光玻璃的透射比在380 nm~750 nm至少為90%,對具有吸收濾光片的裝置,透射比在310 nm~320 nm時(shí)應降為0;
c) 濾熱片,氙弧光譜中含有相當數量的紅外輻射,需用吸收濾熱片使之減弱;
d) 濕度控制標樣,試樣表面上的有效濕度是低的,按GB/T 8432-1987規定的濕度控制標樣的耐光色牢度應大于等于6級,此數據是用5-8級藍色羊毛標準測得的:
e) 試樣和藍色羊毛標準一起在空冷式設備中曝曬,受照面上的光強度的變異不應超過(guò)平均值的±10%:
f) 氙弧燈離試樣和藍色羊毛標準表面的距離應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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