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進(jìn)出口皮革中甲醛含量的測定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進(jìn)出口皮革及其制品中甲醛含量的測定。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uò)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601 化學(xué)試劑 標準滴定溶液的制備
3 試劑
除另有規定外,試劑均為分析純,水為煮沸10 min后冷卻的超純水。
3.1 甲醛溶液,36%~38%。
3.2 0.05 mol/L碘(1/2 I2)溶液:稱(chēng)取6.36 g純碘和20 g碘化鉀,先溶于少量水,然后再稀釋至1000 mL。
3.3 1mol/L氫氧化鈉溶液。
3.4 1mol/L硫酸溶液(1/2 H2SO4)
3.5 0.1000mol/L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按GB/T 601配制。
3.6 1%淀粉溶液:1g淀粉溶于100ml水中,用時(shí)現配。
3.7 甲醛標準儲備液的配制與標定:
吸取5 ml、甲醛溶液(3. 1)于裝有約100mL水的1000 ml、容量瓶中,以水定容至刻度,搖勻。此溶液為甲醛標準儲備液,濃度約2 mg/mL,置冰箱內冷藏((2℃-8℃)可保持穩定3個(gè)月。
準確吸取甲醛儲備液10. 0 ml、于250 mL碘量瓶中,加人50.0 mL碘溶液(3.2),15mL氫氧化鈉溶液(3.3),混勻,室溫放置15 min士1min。然后邊旋搖邊加入20 mL硫酸溶液(3.4),混勻,再放置15 min。以硫代硫酸鈉溶液(3. 5)進(jìn)行滴定,滴至溶液呈淡黃色時(shí),加1 mL淀粉溶液(3. 6),繼續滴定至藍色剛好褪去,記下用量(V1),
同時(shí),以10.0 mL水代替甲醛儲備液同法進(jìn)行空白試驗,記下硫代硫酸鈉溶液用量(V0), 甲醛標準儲備液的濃度(mg/mL),按式(1)計算:
式中:
CFA―甲醛標準儲備液濃度,單位為毫克每毫升(mg/mL);
V0―空白溶液硫代硫酸鈉消耗量;
V1―樣品溶液硫代硫酸鈉消耗量;
c1―硫代硫酸鈉溶液濃度,單位為摩爾每升(mol/L);
MFA―甲醛的摩爾質(zhì)量,單位為30.08克每摩爾(30.08g/m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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