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皮革、皮革制品中2,3,5,6-四氯苯酚及其鹽類(lèi)殘留量測定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各種皮革及其制品中2,3,5,6-四氯苯酚及其鹽類(lèi)殘留量的測定。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uò)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6682 分析實(shí)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QB/T 3812.1 皮革 試驗室樣品部位和標志
QB/T 3812.2 皮革 物理性能測試片的空氣調節
3 方法提要
皮革中殘留的2,3,5,6-四氯苯酚及其鹽類(lèi)在碳酸鉀溶液中形成鉀鹽而被提取至水相,提取液酸化后,用正己烷反提取。凈化后,再用碳酸鉀溶液提取至水相。加人乙酸酐生成2,3,5,6-四氯苯酚乙酯,最后再用正己烷提取。用氣相色譜電子俘獲檢測器測定,內標法定量。
4 試劑
除非另有說(shuō)明,本標準所用蒸餾水或去離子水應符合GB/T 6682三級水的要求。
4.1 碳酸鉀:分析純。
4.2 碳酸鉀溶液:0.1 mol/L,13.8 g碳酸鉀溶解于1 000 mL蒸餾水中。
4.3 正己烷:分析純。
4.4 硫酸(ρ=1.84 g/cm3):分析純。
4. 5 乙酸酐:分析純。
4.6 2,3,5,6-四氯苯酚標準品:純度>99%。
4.7 2,3,5,6-四氯苯酚標準儲備液:100 μg/mL,用0.1 mol/L碳酸鉀溶液配制。
4.8 艾氏劑內標溶液:用正己烷配制,濃度約為0.05 μg/mL。
5 儀器和設備
5.1 氣相色譜儀:配有電子俘獲檢測器。
5.2 恒溫振蕩水浴。
5.3 旋渦混合器。
5.4 離心機。
5.5 錐形瓶:100 mL具磨口塞。
5.6 玻璃砂芯漏斗:2號。
5.7 微量注射器:10μL、100μL各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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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地址:《SN/T 1654-2005 進(jìn)出口皮革及皮革制品中2,3,5,6-四氯苯酚殘留量的測定 乙?;瘹庀嗌V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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