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化妝品中8-甲氧基補骨脂素等8種禁用呋喃香豆素的高效液相色譜測定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膏霜、散粉、蠟基、水劑和香波類(lèi)化妝品中8-甲氧基補骨脂素等8種禁用呋喃香豆素的測定。
本標準的檢出限和定量限:8-羥基補骨脂素的檢出限為0.1 mg/kg,定量限為0.25 mg/kg;補骨脂素、異補骨脂素、8-甲氧基補骨脂素、5-甲氧基補骨脂素、三甲沙林、歐前胡素、異歐前胡素的檢出限為 0.2 mg/kg,定量限為0.5 mg/kg。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6682分析實(shí)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3 原理
試樣經(jīng)溶劑提取,微孔濾膜過(guò)濾后,用高效液相色譜測定,外標法定量。
4 試劑和材料
除非另有說(shuō)明,所用試劑均為分析純,水為GB/T 6682規定的一級水。
4.1 甲醇:色譜純。
4.2 乙腈:色譜純。
4.3 無(wú)水乙醇。
4.4 四氫呋喃。
4.5 50%乙醇水溶液:量取50 mL無(wú)水乙醇和50 mL水,混勻。
4.6 50%甲醇水溶液:量取50 mL甲醇和50 mL水,混勻。
4.7 50%乙腈水溶液:量取50 mL乙腈和50 mL水,混勻。
4.8 標準品:8-甲氧基補骨脂素等8種禁用呋喃香豆素標準品中文名稱(chēng)、英文名稱(chēng)、CAS號、分子式、結構式和相對分子質(zhì)量參見(jiàn)附錄A表A.1,純度不小于95%。
4.9 8種禁用呋喃香豆素的標準儲備液:準確稱(chēng)取每種呋喃香豆素標準品(4.8)各10mg,精確至0.1mg,分別置于10 mL容量瓶中,用乙腈(4.2)溶解并定容至刻度,搖勻,配制成濃度分別為 1000μg/mL的標準儲備液,于4℃保存,可使用3個(gè)月。
4.10 8種禁用呋喃香豆素的混合標準儲備液:分別準確移取8種禁用呋喃香豆素標準儲備液各1 mL。
更多標準內容點(diǎn)擊以下鏈接獲取標準全文:
掃一掃手機APP
掃一掃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