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化妝品中紫外線(xiàn)吸收劑的定性測定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化妝品中紫外線(xiàn)吸收劑的定性測定。
本標準不適用于化妝品中非紫外線(xiàn)吸收劑的定性測定。本方法的最低檢測濃度為1. 5×10-6。
2 方法提要
試樣經(jīng)溶劑直接溶解,用紫外分光光度計進(jìn)行測定。
3 試劑
95%乙醇(GB/T 679),分析純。
4 儀器
4.1 天平:分度值0.1 g。
4.2 紫外分光光度計:帶掃描,分辨率0.1 nm。
4.3 燒杯:100 mL。
5 分析步驟
5.1 試樣的制備
稱(chēng)取0.1 g試樣于100 mL燒杯內,加95%乙醇100 mL溶解、攪拌,靜止片刻,取清液作為待測試樣。根據試樣中防曬劑含量的大小,選擇稀釋倍數。
5.2 測定步驟
測定前,先將儀器穩定30 mm。調節紫外分光光度計波長(cháng)于280~400μm,以95%乙醇作為空白。取待測試樣清液倒人比色皿內,用擦鏡紙把比色皿表面擦干,進(jìn)行掃描。
6 結果表示
儀器在此波長(cháng)范圍內有吸收峰則該樣品含紫外吸收劑,無(wú)吸收峰則該樣品不含紫外吸收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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