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用二氧化碳與氫氧化鎂乳濁液反應或碳酸鈉與可溶性鎂鹽反應制得的食品添加劑碳酸鎂。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中引用的文件對于本標準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標準。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標準。
3 分子式
xMgCO3yMg(OH)2?nH2O
4 要求
4.1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感官要求
項目 |
要求 |
檢驗方法 |
色澤、氣味 |
白色,無(wú)臭 |
取適量試樣置于50mL燒杯中,在自然光下觀(guān)察色澤和組織狀態(tài)。嗅其氣味。 |
組織狀態(tài) |
粉末 |
4.2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理化指標
項目 |
指標 |
檢驗方法 |
氧化鎂(MgO),w/% |
40.0~44.0 |
附錄A中A.4 |
酸不溶物,w/%≤ |
0.05 |
附錄A中A.5 |
氧化鈣((CaO), w/%≤ |
0.60 |
附錄A中A.6 |
可溶性鹽,w/%≤ |
1.0 |
附錄A中A.7 |
砷(As)/(mg/kg)≤ |
3 |
附錄A中A.8 |
重金屬(以Pb計)/(mg/kg)≤ |
10 |
附錄A中A.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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