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以淀粉與辛烯基琥珀酸酐經(jīng)酯化,同時(shí)可能經(jīng)過(guò)酶處理、糊精化、酸處理、漂白處理而得的蒸煮或預糊化食品添加劑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鈉。
2 技術(shù)要求
2.1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感官要求
項目 |
要求 |
檢驗方法 |
色澤 |
白色至微黃色 |
取適量樣品置于清潔、干燥的白瓷盤(pán)中,在自然光線(xiàn)下,觀(guān)察其色澤和狀態(tài) |
狀態(tài) |
粉末、薄片或顆粒 |
2.2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理化指標
項目 |
指標 |
檢驗方法 |
二氧化硫殘留量/(mg/kg)≤ |
50(谷物) 10(其他) |
附錄A中A.3 |
總砷(以As計)/(mg/kg)≤ |
1.0 |
GB/T 5009.11 |
鉛(Pb)/(mg/kg)≤ |
2.0 |
GB 5009.12 |
辛烯基琥珀酸基團,w/%≤ |
3.0 |
附錄A中A.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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