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固定污染源廢氣中二氧化硫的定電位電解法。本標準適用于固定污染源廢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
本標準的方法檢出限為3mg/m3,測定下限為12mg/m3。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tài)污染物采樣方法
HJ 75 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0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shù)規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0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shù)要求及檢測方法
HJ/T 46 定電位電解法二氧化硫測定儀技術(shù)條件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監測質(zhì)量保證與質(zhì)量控制技術(shù)規范(試行)
HJ/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shù)規范
3 術(shù)語(yǔ)和定義
3.1
零氣 zero gas
不存在測量組分或小于規定值、其它組分濃度不干擾測量組分結果或產(chǎn)生的測量組分干擾可忽略不計的氣體。
3.2
校準量程 calibration span
儀器的校準上限,為校準所用標準氣體的濃度值(進(jìn)行多點(diǎn)校準時(shí),為校準所用標準氣體的最高濃度值),校準量程(以下用c.s.表示)應小于或等于儀器的滿(mǎn)量程。
3.3
示值誤差 calibration error
標準氣體直接導入分析儀的測量結果與標準氣體濃度值之間的誤差。
3.4
系統偏差 system bias
標準氣體直接導入分析儀與經(jīng)采樣管導入儀器的測量結果之間的差值,占校準量程的百分比。
3.5
零點(diǎn)漂移 zero drift
在測試前、后,測定儀對相同零氣測量結果的差值,占校準量程的百分比。
3.6
量程漂移 span dri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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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地址:《HJ 57-2017 固定污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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