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法適用于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yè)(包括但不限于:木質(zhì)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屬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生產(chǎn)過(guò)程中VOCs排放量計算。
家具制造行業(yè)VOCs排放量計算采用全過(guò)程物料衡算法,VOCs排放量為VOCs投用量與VOCs回收量和去除量之差,見(jiàn)公式2-1。
(公式2-1)
式中:
E家具制造—統計期內家具制造企業(yè)的VOCs排放量,千克;
E投用—統計期內使用物料中VOCs量之和,千克;
E回收—統計期內各種VOCs溶劑與廢棄物回收物中VOCs量之和,千克;
E去除—統計期內污染控制措施VOCs去除量,千克。
2.1 VOCs投用量
VOCs投用量為統計期內企業(yè)使用的各種物料中VOCs量之和,見(jiàn)公式2.1-1。含VOCs物料包括但不限于:涂料、膠粘劑、固化劑、油墨、稀釋劑、清洗劑等。
(公式2.1-1)
式中:
Wi—統計期內含有VOCs物料i投用量,千克;
WF i—統計期內物料i中VOCs質(zhì)量百分含量,%。
含有VOCs物料的投用量以企業(yè)原輔材料購入憑證為核定依據。原輔材料中VOCs含量根據以下原則確定:
(1)以產(chǎn)品質(zhì)檢報告中的VOCs含量作為核定依據,該質(zhì)檢報告應由取得計量認證合格證書(shū)的檢測機構出具或由供貨商提供;
(2)其他情況下,應按照表2.1-1取值。
表2.1-1 家具制造企業(yè)常用原輔材料VOCs含量參考值
原輔材料類(lèi)別 |
原輔材料名稱(chēng) |
VOCs含量(%) |
涂料 |
不飽和聚酯涂料(PE漆) |
66 |
聚氨酯涂料(PU漆) |
66 |
|
硝基涂料(NC漆) |
45 |
|
紫外光固化涂料(UV漆) |
26 |
|
膠粘劑 |
密封膠 |
1 |
白乳膠 |
75 |
|
固化劑 |
60 |
|
油墨 |
65 |
|
清洗劑、稀釋劑、天那水、藍水、白水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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