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0.1 為使建(構)筑物防雷設計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措施,防止或減少雷擊建(構)筑物所發(fā)生的人身傷亡和文物、財產(chǎn)損失,以及雷擊電磁脈沖引發(fā)的電氣和電子系統損壞或錯誤運行,做到安全可靠、技術(shù)先進(jìn)、經(jīng)濟合理,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建(構)筑物的防雷設計。
1.0.3 建(構)筑物防雷設計,應在認真調查地理、地質(zhì)、土壤、氣象、環(huán)境等條件和雷電活動(dòng)規律,以及被保護物的特點(diǎn)等的基礎上,詳細研究并確定防雷裝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1.0.4 建(構)筑物防雷設計,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guān)標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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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地址:《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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