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實(shí)驗中使用的高氯酸、硝酸具有強氧化性和腐蝕性,鹽酸、氫氟酸具有強揮發(fā)性和強腐蝕性,試劑配制和樣品消解應在通風(fēng)櫥內進(jìn)行;操作時(shí)應按要求佩戴防護器具,避免吸入呼吸道或接觸皮膚和衣物。
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土壤和沉積物中銅、鋅、鉛、鎳和鉻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標準適用于土壤和沉積物中銅、鋅、鉛、鎳和鉻的測定。
當取樣量為 0.2g、消解后定容體積為 25ml時(shí),銅、鋅、鉛、鎳和鉻的方法檢出限分別為1mg/kg、1mg/kg、10mg/kg、3mg/kg 和 4mg/kg,測定下限分別為 4mg/kg、4mg/kg、40mg/kg、12mg/kg 和 16mg/kg。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17378.3 海洋監測規范 第3部分:樣品采集、貯存與運輸
GB 17378.5 海洋監測規范 第5部分:沉積物分析
HJ 494 水質(zhì) 采樣技術(shù)指導
HJ 613 土壤 干物質(zhì)和水分的測定 重量法
HJ 832 土壤和沉積物 金屬元素總量的消解 微波消解法
HJ/T 166 土壤環(huán)境監測技術(shù)規范
3 方法原理
土壤和沉積物經(jīng)酸消解后,試樣中銅、鋅、鉛、鎳和鉻在空氣-乙炔火焰中原子化,其基態(tài)原子分別對銅、鋅、鉛、鎳和鉻的特征譜線(xiàn)產(chǎn)生選擇性吸收,其吸收強度在一定范圍內與銅、鋅、鉛、鎳和鉻的濃度成正比。
4 干擾和消除
4.1 低于 1000mg/L 的鐵對鋅的測定無(wú)干擾。
4.2 低于 2000mg/L 的鉀、鈉、鎂、鐵、鋁和低于 1000mg/L 的鈣對鉛的測定無(wú)干擾。
4.3 使用232.0nm作測定鎳的吸收線(xiàn)時(shí),存在波長(cháng)相近的鎳三線(xiàn)光譜影響,選擇0.2nm的光譜通帶可減少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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