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用纖維植物原料與無(wú)機酸搗成漿狀,制成a-纖維素,再經(jīng)處理使纖維素作部分解聚,然后再除去非結晶部分并提純而得的食品添加劑微晶纖維素。
2 分子式
(C6H10O5)n
3 技術(shù)要求
3.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感官要求
項目 |
要求 |
檢驗方法 |
色澤 |
白色或近乎白色 |
取適量試樣置于清潔、干燥的白瓷盤(pán)中,在自然光下觀(guān)察其色澤和狀態(tài) |
狀態(tài) |
細小粉末 |
3.2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理化指標
項目 |
指標 |
檢驗方法 |
碳水化合物含量(以纖維素計,以干基計),w/% |
97.0-102.0 |
附錄A中A.3 |
pH |
5.0~7.5 |
附錄A中A.4 |
干燥減量,w/%≤ |
7.0 |
GB 5009.3直接干燥法 |
灼燒殘渣,w/%≤ |
0.05 |
GB/T 9741 |
水溶物,w/%≤ |
0.24 |
附錄A中A.5 |
鉛(Pb)/(mg/kg)≤ |
2.0 |
GB 5009.12 |
干燥溫度為1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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