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吸收法、純氧燃硫法、三氧化硫-硫磺法制得食品添加劑液體二氧化硫或吸收法制得的食品添加劑二氧化硫溶液。
2 分子式和相對分子質(zhì)量
2.1 分子式
SO2
2.2 相對分子質(zhì)量
64.06(按2013年國際相對原子質(zhì)量)
3 技術(shù)要求
3.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感官要求
項目 |
要求 |
檢驗方法 |
色澤 |
無(wú)色 |
按照GB/T 3637-2011中4.2規定對液態(tài)二氧化硫進(jìn)行采樣,并在自然光下觀(guān)察色澤和狀態(tài);二氧化硫溶液可直接觀(guān)察 |
狀態(tài) |
氣體或液體 |
3.2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1 理化指標
項目 |
指標 |
檢驗方法 |
|
液體二氧化硫 |
二氧化硫溶液 |
||
二氧化硫含量(SO2),w/% |
≥ 99.9 |
6.0-7.0 |
附錄A中A.4 |
鉛(Pb)/(mg/kg) ≤ |
2.0 |
- |
附錄A中A.5 |
硒(Se) /(mg/kg) ≤ |
20.0 |
2.0 |
附錄A中A.6 |
砷(As)/(mg/kg) ≤ |
2.0 |
0.20 |
附錄A中A.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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